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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转>关于业绩替代选修课学时人员名单的公示2023-02

关于业绩替代选修课学时人员名单的公示2023-02

 

按照《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(试行)》(辽住建注〔2017〕6号)有关规定,现对近期提交业绩申请替代选修课学时的人员名单及业绩对外公示,公示截止日期至:2023年2月15日。届时合格人员可直接打印本专业继续教育合格证明,不合格人员补正后,可重新上传相关业绩证明。

请各市建委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,对照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》相关工程信息,对公示人员提交的业绩进行抽查,并将抽查结果记录到“辽宁省建设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监管系统”,或书面形式报至辽宁省执业资格事务服务中心。

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,并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辽宁省执业资格事务服务中心。

对查实上报虚假业绩的,取消本次以业绩形式替代选修课的合格证书。其中未使用虚假业绩替代形式申请注册的,1年内不允许通过提交业绩形式替代选修课学时申请;已使用虚假业绩替代形式申请注册的,按照各专业部令相关条款进行处罚。

辽宁省执业资格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2楼,联系电话:024-23974407。

附件:辽宁省2023年度第02批申请业绩替代选修课学时公示名单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辽宁省执业资格事务服务中心

2023年2月10日

辽宁省2023年度第2批申请业绩替代选修课学时公示名单.xlsx